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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人将工程外包或违法分包给别人,在清算时要怎样开税票缴税。
一、记税销售额及税收管理问题
工程建筑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以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总收入额为销售额,由工程分包(违法分包)人缴税;总项目承包人将工程外包或违法分包别人的,以工程项目的所有承揽额减掉交给工程分包(违法分包)人的工程款后的账户余额为销售额。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或是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统一由工程项目所在城市税务局承担税收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
无论是施工总承包或是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清算时都需到工程项目所在城市税务局开票并及时补税。工程分包(违法分包)人向总项目承包人缴纳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进度款时要到本地税务局开票并补税,总项目承包人向修建企业缴纳全额的工程进度款时凭工程分包(违法分包)人给出的税票做为工程分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已补税的根据开展抵扣增值税,账户余额缴税。税务局在给出全额的税票时要在税票存根联上标明分包工程给出税票额度和字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