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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通常会聘请中国的国际建筑师来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而施工图设计则由当地的设计院负责。
因当地设计院施工图深度与中国传统的定额计价和按实结算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其设计深度和质量无法满足精确计量和包干计价的要求,给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带来很大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多个超高层工程的经验,提出了如下建议和措施。
拥有者应根据超高层项目的类型和所涉及的专业,聘请建筑师、当地设计院和专业顾问团队,确保所有项目的专业设计都由设计院或相应的专业团队负责,使所有设计团队从一开始就与之结合起来。
因为超高层项目的设计和专业顾问都来自世界各地,所以从一开始就特别需要明确各个设计阶段对设计成果文件深度的要求,以确保其所有设计成果文件都能满足全过程成本控制的要求。
由于当地设计院不在招标阶段参与技术标书的分析和询价,业主应延伸专业咨询团队的服务,将咨询服务延伸到招标和施工阶段,包括对所有技术回标文件进行分析,编写询价问卷,参与技术询价,编写回标分析报告,编制合同图纸,在施工阶段负责深化图纸审批,材料审批等,使专业咨询人员能够在整个过程中发挥作用,真正体现专业工程由专业人员负责的理念。
根据超高层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工程管理特点,业主应合理划分标段,建立符合整个项目设计、开发进度、工程管理等要求的合同体系,实行总承包和分包两种形式的合同体系,将分包工程划分为专业工程。从专业分包工程的相对完整性出发,为了体现深化设计和施工单一质量责任制的原则,不应将专业分包工程中的材料和设备抽作甲供。
除了土建工程以外,超高层工程中的钢结构、幕墙、机电工程、弱电工程、精装修、泛光照明、电梯工程等都需要由承包商负责深化设计,为减少争议,可采用招标图纸加技术规范包干计价的合同模式,即由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结合其深化设计和管线综合设计考虑修改和报价,并承担清单数量是否准确的风险。
在超高层工程中,材料和设备数量多达数万台,而本地业主的甲供合同模式,虽然可以降低成本,控制质量,但也必然会增加业主的工程管理成本;增加合同界面的风险,如合同范围的重复或遗漏;引起质量责任的纠纷,如系统调试不合格责任的界定等;增加业主的额外责任,如甲供材料设备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则由业主承担承包商窝工损失和工期延误赔偿等。所以,我们应该尽量减少甲供,或者取消它。
07按照当地惯例,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设计院提出的设计修改通知、承包方技术审核、业主现场签证等,这些内容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众多的特点。所以在施工阶段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成本控制流程是当地业主需要考虑的问题。设计变更的预评制度、工程指令制度等,对国际建筑师负责制下的变更控制体系具有直接借鉴意义。
当地成本控制采用的是分段管理模式,即由设计院负责估算、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由施工阶段付款、由监理或跟踪审计负责审核、由审价机构负责结算等,全过程成本控制被人为地分解,结果就是造成结算一般超预算,预算超概算失控。超高层项目业主应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造价实施全过程控制,即围绕“合同价±累计变动≤成本控制目标”,开展各阶段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将结算价控制在成本目标之内。
因当地业主缺乏使用专业咨询公司的经验,咨询公司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导致全过程成本控制无法有效实施。所以,专业顾问团队要帮助业主建立一个与使用专业顾问团队相适应的内部管理环境,包括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同时还要加强对业主内部设计、工程、预算和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以减少与专业顾问团队的磨合,同时专业顾问团队也要主动与业主有关各方进行沟通,更要以比当地设计院更严谨、认真、专业、敬业的工作态度为业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