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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决算二次财务审计时效性是多长时间
1、500万余元下列
从收到工程结算汇报和详细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余元-2000万余元
从收到工程结算汇报和详细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余元-5000万余元
从收到工程结算汇报和详细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45天。
4、5000多万元
从收到工程结算汇报和详细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60天。
项目建设完工汇总算在最后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结算核查确定后15日内归纳,送发包方后30日内核查进行。
发包方接到竣工验收汇报及完整性的结算资料后,在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期内,对清算汇报及材料沒有明确提出建议,则视作认同。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清算与付款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工程进度款交易方式
1、按月清算与付款。即推行按月付款进度款,完工后结算的方法。合同书施工期在2个本年度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年尾进行工程项目汇总,申请办理本年度清算。
2、按段清算与付款。即今年动工、当初可以完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施工形象进度,区划的不同环节付款工程进度款。实际区划在协议中确立。
二、工程结算审计品质的主要规定
工程结算审计品质就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中的好坏水平。从理论角度观察,它就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中的整体品质,包含对应的管理方面品质和业务工作品质。
从小范围视角讲,它就是指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品质,包含财务审计提前准备、执行、汇报等一系列全过程的运行实际效果及做到财务审计目地的水平。文中的工程结算审计品质偏重于小范围了解,即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品质。
三、工程项目结算资料递交至工程审计完毕是否有时间限制
有时间规定的。这不是单纯性的对工程审计开展时间限制,反而是对工程结算核查开展限定,清算核查自然包含了工程项目内控审计。
《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告》财建[2004]369号文档,文档规范了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核查限期: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包人应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与此同时,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汇报及完整性的结算资料,发包方应按下列要求期限开展核查(核查)并明确提出审核意见。
根据我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认识到针对工程决算二次财务审计时效性实际是什么样的还要依据项目的高低来实现分辨的,法律法规上有有关的要求。以上这种中桥我为各位梳理的相关内容,假如有什么疑惑,可以资询中桥有关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