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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公司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呼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09 09:06 中桥恒通 261
各旗、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企业):

市建管局、监察局、计委、工商管理局、市财政局、审计局、建委、法制办制定的《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早已人民政府允许,现分享到你们,请坚决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呼和浩特市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实施意见

呼和浩特市工程建筑管理处

呼和浩特市监察局

呼和浩特市方案联合会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官网

呼和浩特市市财政局

呼和浩特市审计局

呼和浩特市建委

呼和浩特市政府法制公司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九月四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2号)精神实质,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政令办秘字[1996]28号)要应聘求职和我区视频会议的部署安排,为全方位治理整顿本市的建筑市场,改正和严查基本建设行业中具有的不良风气和腐坏个人行为,市人民政府决策从今年起在呼和浩特地域进行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工作中,实际计划方案如下所示:

一、工程建设稽查监督的范畴

依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政策研究室文档的规定,此次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的范畴是:1995年至今的完工和1996年在基本建设新开业(工程项目投资额在50多万元)的基本建设建筑项目及其1995年之前完工,存有比较严重违法乱纪或存有重要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基层反映剧烈的项目建设。此次稽查监督关键是:在修建建筑项目的项目立项、报备建设、招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五个层面存有的严峻违法乱纪和不恰当的市场竞争个人行为。

二、工程建设稽查监督的內容

(一)基本建设建筑项目是不是按国家规定项目立项、报备建设。

(二)基本建设建筑项目是不是按照规定招标会分包,有没有私相授受、串通投标、分尸工程项目分包;有莫不按照规定执行建设监理规章制度;有没有强制让工程建筑企业信用贷款、垫付资金工程施工,不科学压级砍价和工程项目疫工不按照规定清算,拖欠工程款及其强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选购不过关的原材料、机器设备等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是不是遵循工程建筑市场监督要求,有无证无照或跨级承包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每日任务,有没有背叛证件和图签、私批滥雇、逐层违法分包和以次充好、假大空、品质拙劣等问题。

(四)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是不是合乎行业标准和合同书规定,有莫不按照规定授权委托工程监理和质监、工程竣工不适宜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是不是财务审计、有没有超标、超经营规模、虚高冒算、侵吞建筑工程花费、放纵消耗,及其在资金分配和应用中具有的其他违法乱纪问题。

(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公共事业企业是不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有没有利用职权搞垄断行业,强制特定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和特定选购伪劣机器设备、原材料问题。

(七)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工作员有没有利用职权特定施工人员,干涉建设工程和索贿受贿、侵吞工款、失职渎职等问题,政府部门及单位有没有向项目建设二次收费的问题等。

三、稽查监督的時间、方式、流程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和自治州的部署安排,融合呼和浩特地域的具体情况,本市的稽查监督工作中分三个环节开展:

(一)鼓励提前准备与调研调查环节

为加强对本市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工作中的领导干部,呼和浩特地域创立以主抓常务副市长为小组长(名册附后),统一领导干部各项任务。于9月上中旬举办全省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动员部署交流会。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领导组领导干部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并根据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策划进行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的必要性的迫切性,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将发布讲活。根据加大宣传力度传为做好稽查监督工作中搞好观念、启动工作中。

9月至10月15日前为摸排调研环节。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领导组机构三个检查组深层次到施工单位、施工方以及主管机构和客户中开展调研,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报备建设、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状况。

依照规定,对1995年新建及开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在50多万元)的基本建设建筑项目,工程规模开展仔细的摸排统计分析,要保证底数清、状况明。根据摸排调研,全方位把握本市项目建设数量和项目投资数量。

(二)自纠自查和内容查验环节

10月15日至年末为自纠自查和内容查验环节,各旗、县、区基本建设负责人企业、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依照稽查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规定,从工程项目的项目立项、报备建设、招标会、分包、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施工、工程项目资产等状况开展仔细的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足要查明缘故,明确提出改进措施。各施工单位、施工方要用心属实填好《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在11月底前奖自查自纠报告和《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一并报稽查领导组公司办公室。市稽查监督领导组将机构检查组对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开展关键抽样检查,关键抽样检查的占比不少于新项目数量的40%。

在抽样检查时要用心审批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的申请表和自检自查报告,对查验出去的问题,基本建设、监督、方案、工商局、财务审计等单位,依照分别的岗位职责承担立案侦查解决。

(三)整顿工程验收环节

1997年1月至5月为整顿工程验收环节。各旗、县、区基本建设主管机构,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要对于工程项目项目立项、报备建设、招标投标、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工程项目资产与竣工验收层面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体制,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报备建设规章制度、招标投标规章制度、严苛执行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持续标准建筑市场个人行为。各施工单位、施工方要写下整改报告,汇报市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领导组公司办公室。执无法监督领导组将机构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建筑企业及基本建设部门的关键状况开展复检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占比不少于60%,并将工程验收整顿状况和点评汇报报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稽查监督领导组。

四、进行稽查监督的关键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我国有关流动资金资本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住建部、国家工商局建法[1991]798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自治州人大常委16号公示)。

(三)《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3命令)、《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第5命令)。

(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住建部建建[1994]482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报建制度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自治州建厅内建重字[1992]272号)。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9命令)。

(六)《转发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基本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自治州建厅内建重字[1994]376号)。

(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自治州建厅内建重字[1990]488号)。

(八)我国、自治州、呼和浩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其他管理制度。

进行基本建设建筑项目稽查监督,涉及到覆盖面广、单位多、劳动量大、状况较为复杂,各地区、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国办发[1996]12号和政令办秘字[1996]28号指示精神,依照政府的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把此项工作中作为推动本市是社会经济发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抵制不良风气,深层次反腐败的一项主要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加强对相关现行政策、政策法规的了解和科学研究。严肃认真稽查组织纪律性,对干涉监督管理或违法乱纪工作人员包庇、说清、辩解权责的个人行为,果断给予遏制和严厉查处。

根据稽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规模的合理操纵,逐步完善和标准本市的建筑市场,进而完成销售市场治乱、公司治散、品质治差、价格实惠,严苛资金分配,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推动本市建筑行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