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8815-691
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是所有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工程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手段,反映了项目最终的实际投资。通过对工程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复核,可以及时发现错误和问题,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目标管理的最终实现。
一、数据审核目前,工程结算审核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了后续审核,大部分都是事后审核。网站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藏的情况只有业主和施工方提供的数据才能显示出来。区分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尤为重要。接受委托时,应向委托单位移交详细的书面资料。结算审核需提供和审核的资料包括:(1)完整的施工图和竣工图;(2)投标文件、投标答案及补充文件;(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4)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5)业主指定或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型号和品牌;(6)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7)基础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日志;(8)桩基检验报告及验收记录;(9)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其他信息。
在审核上述资料时,必须加以区分:(1)是否有业主签字盖章提交审核,以确定资料的可靠性。施工方提交审查的任何资料和补充资料均属无效,应经业主批准后提交给咨询公司;(二)是否是原件(原始数据),以此推断其数据的真实性;(3)是否所有数据都连续编号并标有清晰的时间来判断数据的有效性。在判断上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同时,也要对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业主以书面联系方式回复和提供补充数据。
二.合同审计施工合同审计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措辞对增加工程结算成本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规定了合同价格模式(即总价包干和综合单价包干模式)、工程结算模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索赔和反索赔条件等。对于包干合同模式,要搞清楚包干内容是什么,是否都是按合同完成的。鉴于现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有必要到现场进行现场测量和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不仅要降低直接成本,还要降低间接成本和根据直接成本基础上的费率计算的税费。对于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的项目,工程量应据实结算。审核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以便做好准备,心中有数。计算不应根据图纸计算。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公式处标注计算依据,便于与建设单位核对时查找,并有正当理由。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和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对工期和质量标准进行奖罚。
三.招标文件的审查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你投标,这说明你对招标人有兴趣,你就必须响应邀请报价中的条件,也就是满足邀请报价中的要求,也就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所以既然投标人想投标并最终中标,就必须对投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和承诺是我们最终结算中成本增加还是减少的重要审计依据。特别是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计量费用的报价方法。在审计过程中,应注意是否对合同外成本调整相应的计量费用。
四.设计变更审查施工图是工程招标的依据,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然会发生变更。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和校对人员签字盖章,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变更,视为有效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否则不应计入结算。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改变原工程设计。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因此,在审核变更单时,需要注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进行变更,费用是否发生了变化。同时要注意变更的时间和降低成本的变更单。有些变更单可以根据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来判断。此类变更引起的成本增减应该是:有些变更单不引起成本增加,只是对某些方案的细化和说明。必须在审计前后进行审查,并仔细检查原始施工图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导致成本降低的项目,提交审批时建造师不会提倡。我们的专业工程师要拿出一个很强的依据来说服建造师,这样才能准确的确定设计变更的成本。设计变更的价格计算方法一般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或指类似的价格,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承包商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实施。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合同中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单价或总价的子目,是基于合同中已有价格或参考类似价格,则需要关注费率较低或总价较低的项目,并在结算时特别关注变更或新增的项目。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承包商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并在审核时注意价格获取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收费标准也应与原招标文件中的费率一致,即商业标准。如有向下浮动或盈利,则按相同比例向下浮动后的变动增加的成本。
五.现场签证审核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额外事件,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导致成本增加。审核时应注意签证表上的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一人以上负责人签字,则应提出质疑,并要求业主确认是否为有效文件。尤其是一张签为“真实”的签证表,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但要分清签证事项由谁负责,是否增加费用,增加多少,主要还是要审核。此外,如果签证以实物量形式发放,则应根据消费定额和统一基价表(或单位计价表)计算,计入直接费用。如果签证以“元”的形式签发,则不应计入直接费,只能收税,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