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8815-691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正规院校建设工程合同的商谈、审批和签署工作中,提高效益和品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发展规划经费预算的应用经济效益,切实维护院校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第4号审计署令)、国家教育部《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院校《合同管理规定(试行)》(西理办字[2001]第11号)、《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办法》(西理审字[1996]第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意见》(西理审字[2000]第01号)文档要求,制定本方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批范畴
院校(含校属企业,相同)基建项目和整修工程项目(含新创建、改造、改建、零星基本建设、机器设备升级土建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相同)新项目,其工程款在二万余元以及以上的如下所示合同书(含具备合同书特性的协义、补充合同或协义,相同),不管新项目责任者是校园内或是学校外,均应依照本方法推行审签规章制度。
1、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工程建筑施工图文档审查合同;
2、基本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勘查、勘察、检验、检测、检测合同书;
3、建筑工程施工(含拆卸、土建工程、安裝等)合同书;
4、工程建设授权委托监理合同;
5、工程建设机器设备、原材料订购合同;
6、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书。
二、建设工程合同审批具体内容
院校与新项目责任者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到工程项目项目立项审核、投资项目来源于、工程项目招询价及其明确施工单位和合同书工程款等程序流程,其审批的重要内容是:
1、工程项目项目立项审核办理手续是不是完备,是不是归入院校基建项目或整修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材料能否齐备;
2、投资项目来源于是不是贯彻落实,项目投资是不是列入院校年度预算或校属企业本年度融资计划;
3、工程项目招标、询价、承揽程序流程是不是符合要求,办理手续是不是完备、合理合法,材料能否齐备;
4、合同书中的下列关键条文具体内容是不是全方位、精确、有效、合规管理、合理合法,权利与义务是不是确立并具可执行性。
(1)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名字、地址、具体内容)、承揽范畴、合同书施工期、检测标准、竣工验收及其奖惩、质保、服务承诺、合同等;
(2)合同书工程款明确选用的方法(合同书工程款中包含的风险性范畴和风险性范畴之外合同书工程款变动调节的明确方式及有关程序流程)、可用预算定额版本号、计取级别、收费根据及实行文档、原材料机器设备供货及品质价钱评定或实行工程建设原材料信息价年限及有关优惠承诺等;
(3)工程进度款(订金、进度款、余款、质量保证金、合同违约金)付款及交易方式;
(4)发包方和项目承包人彼此权利与义务的承诺。
三、建设工程合同审批程序流程和审计单位关键审查具体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批依照《合同管理规定》第三条有关合同书的核查与审核的要求实行。为了更好地使其明确和规范性,更具有可执行性,将实际审批程序流程和关键审查具体内容要求如下所示:
1、拟签署建设工程合同的企业或主管机构(通称送审单位,相同)理应在商务沟通的根基上,对拟订的合同书原稿的具体内容开展全方位审批后,用心填好《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见配件),经其责任人(授权委托人)核查并在表格中相对应频道签定确立建议后,与拟签订的相关材料一并送财务处、审计处和律师顾问室审批。
2、在送审单位给予了与拟签订合同相关的所有材料以后,财务处理应对拟签订的关键条文的内容开展全方位审批,在对要求审批具体内容的第2、4(3)条文开展内容审批后,由其责任人在《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中相对应频道签定意见与建议。
3、在财务处审批的根基上,审计处理应对合同书的关键条文的内容开展全方位审批,并对要求审批具体内容的第1、3、4(2)条文开展内容审批,明确提出确定的审批工作建议,并由其责任人在《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相对应频道签定建议。
4、在财务处、审计处审批的根基上,律师顾问室关键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视角对合同书协议全方位核查,特别是在对要求审批具体内容的第4(1)、(4)条文开展内容审批,就所签订合同中彼此的权利与义务是不是确立,具体内容是不是全方位、合规管理、合理合法,是不是存有疏忽或潜在性纠纷案件等领域开展严格把关,并在《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中相对应频道签定建议。
5、审批单位在审批建设工程合同全过程中,针对发觉有重要安全隐患的合同书,有义务明确提出变动或停止签合同的提议,针对合同书中具有的一般问题应明确提出有效的具备系统性和可执行性的修改建议或提议,送审单位理应用心思考并在合同书原稿上开展需要的改动和填补。健全并终稿以后的合同范本需经律师顾问核查后才可宣布签署。建设工程合同宣布签署后,应将合同书团本分送财务处、审计处各一份备查簿,清算财务审计及清算时不会再给予。
6、送审单位对审批单位的审批工作建议若有质疑,理应立即沟通交流,获得的共识。不可以产生的共识时,应申报负责人副校审核(重大问题须申报校领导审核)后,依照校领导核准建议申请办理。
四、建设工程合同审批要求出示的相关资料
审批单位在对建设工程合同开展审批时,有权利规定送审单位依据项目承包人和合同书工程款明确方法与程序流程的不一样,各自给予与拟签订合同相关的以下文档、财务报表、材料:
1、依照基建项目招、招投标要求明确项目承包人和合同书工程款时,送审单位理应给予经其审批过的制订合同书原稿、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招询价大会及商务沟通会议纪要、中标通知、投标文件以及配件(工程预算书、报价表、优惠承诺,相同)等有关原材料。
2、依照相关活动的决策明确项目承包人和合同书工程款时,送审单位理应给予经其审批过的制订合同书原稿、工程预算书或报价表、建设工程合同审签表、有关会议记录和商务沟通会议纪要及其书面形式保证等有关原材料。
3、依照别的程序流程(确属特殊情况而既非招询价、也非相关大会科学研究决策)明确项目承包人和合同书工程款时,送审单位理应给予以上第2条中除有关会议记录以外的别的相关资料,除此之外还应给予对特殊情况的书面形式表明和负责人学校领导的审签建议、通过准许的立项书、资产贯彻落实的文本审批、项目承包人相对应的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项目工程图纸或工程概算、机器设备原材料使用量(产品名字、总数、原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型号规格)明细以及品质、价钱验证材料。
4、仅是项目承包人由相关大会或别的程序流程明确,而合同书工程款须责令审计处核准时,应当先审批费用预算、重审签订合同的标准申请办理,送审单位应各自按以上第2、3条的规定给予相关资料。
五、建设工程合同审批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主要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署和核查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腻的工作中,具备较强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性和精确性,实际规定要求如下所示: 1 2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