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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价数据资料不完整。
施工方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建筑工程造价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报价,一些技术投入资金或经济问题没有进行详细反映,导致造价信息不完整。
2.造价数据资料前后内容有出入。
施工方提供的报价资料与实际情况无法对号入座,例如,在报价目录里为隐蔽性质,但是实际内容上写的确实材料申报记录。
3.造价数据资料没有确定时间。
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造价数据资料中始终没有跟进项目工程的实际进度,以实时做好时间记录,导致整理资料的时候无法跟具体时间对上号。
4.将竣工图纸和施工资料合订。
在一般情况下,竣工图纸是可永久保存;而施工资料内容相对较多,最长也只能保存50年左右。由于保存期限的不同,原则上要求将竣工图纸和施工资料分开装订。
5.造价数据资料的落款人签字不符合要求。
首先,在一些工程施工档案中没有经过项目负责人的签名,这样的文件是不具备效力的;其次,签名发生错位,一些本该让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文件却错交给技术负责人签字;最后,还有不少专业知识不过关的负责人会使用红蓝墨水或圆珠笔签字,这样也是不合乎资料整理归档要求的。
6.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首先,许多工程项目的竣工图纸没有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其次,当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没有进行沟通协商,而是对于已经编制好的竣工图纸进行直接改动;最后,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都是按照修改后的竣工图纸进行逐条核对的,但是在修改后的竣工图纸上没有做好变更的记号,无法分清哪些内容是事后进行重新修改和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