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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时间要以彼此签订的合同承诺为标准,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要求具有法律效应,依据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发布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包人需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备的结算资料,发包方应按照下列要求期限进行核对(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依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执行财务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到财务审计通知单;如遇突发情况,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能直接持财务审计通知单执行财务审计。被审计单位理应相互配合审计机关工作,同时提供必须的工作性质。审计机关理应提升内审工作效能。
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金额的核查时长1、500万元以下
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备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余元-2000万余元
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备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余元-5000万余元
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备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45天
4、5000多万元
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备的工程结算材料之日起60天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汇总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工程竣工结算核查确认后15日内归纳,送发包方后30日内核查进行。
项目承包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完备的工程竣工结算材料,经发包方督促后14日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回应,发包方有权利依据已经有材料进行审查,义务由项目承包人自傲。
三、建筑工程审计限期相关法律规定本办法第十六条要求,发包方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备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规定时间内,对结算报告及材料并没有提出意见,则视为认同。
项目承包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完备的工程竣工结算材料,经发包方督促后14日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回应,发包方有权利依据已经有材料进行审查,义务由项目承包人自傲。
依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项目承包人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方应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付款结算款,期满并没有支付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承租人能够催告函发包方电子支付合同款,如达到延期支付协议书,项目承包人应按照同时期银行房贷利率付款托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到延期支付协议书,项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商议将该工程折扣率,或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规竞拍,项目承包人就得工程项目折扣率或是拍卖的合同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期限的相关内容,依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项目承包人向发包方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如果您对以上具体内容依然存在疑惑,可以咨询中桥专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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