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8815-692
一般而言,施工企业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招投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及审计阶段。由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时间周期都比较长,企业往往投入的精力更多,关注度更高,对招投标、合同谈判、结算及审计重视程度不够。这往往会导致很多施工企业效益不高,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做好招投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及审计阶段等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对于常规项目来说,施工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开端就是招投标,而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的好坏决定工程项目后期效益高低。然而,当前施工企业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由此导致了惯性思想,往往会认为投标基本需按照业主统一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编制投标文件,无需过多研究。但事实是,招投标阶段是施工企业最应研究及重视的阶段。
招标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包含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对专用条款相对通用条款的改变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为了减少自身的风险,通常都会修改专用条款,这对施工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比如,在公路工程中,《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隧道开挖的工程数量计算,按隧道内轮廓线加允许超挖值计算(设计给出超挖值或者规范规定);建设单位在修改专用条款时,通常将隧道开挖工程数量计算,修改为无论设计是否给出允许超挖值,都只能按照隧道设计断面计算。这会导致施工企业非常大的损失。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施工企业要将允许超挖的工程量计算在定额组价数量中,从而更好地减少此部分的损失。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投标阶段,施工企业一定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研究。在市政项目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性非常重要。以市政项目的土石方工程为例,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会显示土壤及岩石类别,故而在定额组价时,施工企业一定要根据清单项目特征选取相应定额,如石方分为松石、次坚石、坚石、特坚石等,因为不一样的岩石类别价格相差大。
二、合同谈判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合作的基础。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而施工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往往会在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时处于被动地位,而合同谈判后的很多不利条款,也会导致这些项目在后期实施中处于不利局面。
在合同谈判中,合同总价、结算方式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目前,很多建设项目会采用概算下浮的方式来确定合同总价。所以,概算下浮率作为合同谈判的重点,如何确定概算下浮率,就需要施工企业去进行探究。
尽管施工企业在谈判过程中处于弱势,但是在拿出合理的数据及依据前提下,其在谈判中可以争取更好的效益。例如,目前在深圳的部分项目,概算下浮率基本是15%左右,最高的可达23%,在如此高的下浮率,无论管理方式多优质,施工企业都难以保证效益。对此,施工企业要分析下浮率的合理性,并按照目前深圳市概算编制办法,将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为消耗量定额,而价格则采用信息价。通过对比定额中的消耗量与实际现场消耗量可知:其基本相差不大;深圳市材料除了混凝土价格对比信息价存在下浮,其余材料与实际购买价格基本相符。对此,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可将实际情况作为依据来争取获得业主的理解。
结算方式是合同谈判的另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建设项目模式很多,包括PPP项目、EPC项目、BT及BOT项目等;而结算方式也十分多样,例如总价包干概算计价施工图预算计价等。针对不同项目,施工企业应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EPC项目俗称“交钥匙”,施工企业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此,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总价包干或者概算计价的方式,如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等。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而减少的工程量就无法进行验工计价。
三、施工过程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时间最长、变化最大的一个阶段,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含验工计价和变更索赔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这一阶段,施工企业不仅需要面临很多问题,而且要重视很多问题。
验工计价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每个阶段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拨付计量款的过程。施工企业对验工计价都比较熟悉,但这期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对此,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可以对已完工工程及时验工计价,从而够缓解建设项目资金压力。概言之,资金就是存在时间价值。例如,某建设项目一季度应该验工计价3亿元,但因实际未验工而往后推移了一季度,而按照银行存款年利率1.35%(三个月)来计算,一季度就为0.0101亿元,意味着该施工企业将损失100万元。
变更索赔是施工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做好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可以更好地保证效益。针对此,施工企业应根据不同项目的基本情况来策划项目变更索赔。变更索赔一般分为变更及索赔,其中工程变更的重要因素包括变更原因、变更数量、支撑依据;索赔的重要因素包括索赔依据、索赔金额、支撑依据。工程变更是指,相对于合同签订时,图纸、方案及其他(包括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时要进行变更。变更原因决定了变更的是否成立,所以在进行工程变更前,要树立投标资料,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与投标时不一样的情况时,如果是非施工企业造成的,则应进行变更。
索赔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施工企业在该市场中经营与生产。对此,索赔依据必须充分,且要尽量抓住那些非建设单位管理问题引起的索赔;另外,为了更好地获得批复,索赔在上报审批时一般都需要改为费用补偿。
四、结算及审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及审计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周期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建筑环境下,工程结算及审计工作的要求已越来越严格,这对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关系到企业既有效益能否得到保证,因此此阶段非常重要[2]。
工程结算分为合同内计价清理及合同外计价清理。其中,合同内计价清理需要根据合同清单,对开累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理;而对前期未计量部分,工程结算时则应进行计量。对于合同外的计价清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及索赔来清理台账,并计量前期未计量部分的工程结算应。工程结算工作内容较负责,如在结算中遗漏了未计量部分,则后期将无法补计量。所以,工程结算人员应是对整个项目熟悉的人员,且要在工程结算时保证严谨性,以更好地避免发生遗漏。同时,工程结算的附件资料应收集完整。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历政府审计。施工企业在审计前要做好迎审工作,具体需注意的点有: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梳理有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针对存在审计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对于一般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从两方面做好审计准备工作:①为合同清单内的审计资料准;②为合同外的审计资料准备。
(2)合同清单内的审计资料主要为完成工程数量的确认,所有的资料都为证明完成工程数量的真实性提供依据;其他非工程数量的审计资料主要包含合同、发票等支撑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应做好相应基础资料的准备。
(3)合同外的审计事项为审计的重点,因此审计单位要审核合同外增加费用的合理性,如有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另外,审计单位还要严格对待合同外事项的完成情况审核,包括现场勘查,基础资料的审查等。因此,施工企业在准备合同外的审计资料时,必须要更加充分。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施工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同时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社会在发展,企业也要发展,如何确保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从每个具体的建设项目着手。建设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桩基,我们必须打深、打牢这个桩基,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同时,施工企业应重视工程造价人才的培养,并建立良好的发展机制,从而减少人才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