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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承包合同是不是务必要承诺质量保证金
并不是务必承诺质量保证金。在协议中会承诺质量保证金的额度,用作确保与质保。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实行银行保函规章制度,项目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取代预埋担保金。
第六条 在建筑项目完工前,早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方不可与此同时预埋工程项目质保金。选用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商业保险等别的确保方法的,发包方不可再预埋担保金。
第七条 发包方应依照合同约定方法预埋担保金,保证金总预埋占比不可高过工程项目工程款清算总金额的3%。合同约定由项目承包人以银行保函取代预埋担保金的,票据额度不可高过工程项目工程款清算总金额的3%。
二、质量保证金的首要作用
新项目工程质保金就是指为贯彻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检修义务,施工单位(小区业主)与建筑企业在新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中承诺,从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预埋,用于确保建筑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根据竣(交)工技术交底的项目工程发生的缺点(即新项目建设工程品质不符建设工程强制规范、设计方案文档,及其承包协议的承诺)开展检修的资产。新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工程款清算总金额乘于合同约定的占比(一般为5%)由施工单位(小区业主)从建筑企业工程计量付款中立即扣留,且一般不测算贷款利息。建筑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工程验收达标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缺陷责任期满时,立即向施工单位(小区业主)申请办理退还工程质保金。施工单位(小区业主)应立即向建筑企业退回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缺点,则扣减对应的缺点维修费)。
根据我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协议中会承诺质量保证金的额度,那样的话才可以有一定的确保,法律法规上是有相应的规范的,期待我们可以搞清楚。以上这种中桥我为各位梳理的相关内容,假如有没有什么疑惑,可以资询中桥有关在线客服。